大家都知道,當我們完成了前期的談判、付款、生產后,就要發貨給客戶了。那么,量大、體積大又不是很急的貨物,我們的首選是海運。而當我們把貨交給貨代(船公司)后,他們會給我們一份海運提單。青島報關公司
可以做什么呢?
也許有些人要問,這個提單可重要了,拿著提單 ,就可以在目的港清關提貨了。
海運提單的組成部分:
提單號B/L No. , 貨代(船公司)名稱,托運人( shipper )收貨人( consignee )通知人
( notify party )船名航次( ocean vesselvoyage No. ) place of receipt (接貨地點)
place of loading (裝貨地點) port of discharging (卸貨港) port of delivery (交貨港)、目的港代理的公司名字、地址、電話等等,還有貨描、 柜號、封條號、凈重、體積,大貨上(裝)船時間( ship on board ), 運費預付還是到付( freight prepaidcollect), 提單簽發的時間地點等等內容。
對提單內容,我們都要多次核對,以免出錯。因為- -旦出錯,問題就很嚴重了。小的是要修改提單,每次的改單費動輒就是幾元;嚴重時會提不了貨,或者引起更多的麻煩事情。所以,我們一定要認真對待提單里面每一項內容。而在海運提單上,有一項我們經常會不以為然的,但它的重要性卻不可小覷,那是什么呢?它就是通知人。海運提單在目的港信息部分有兩個公司甚至三個公司需要填寫,一般為Consignee和Notify party。有的船公司提單還會列有the First Notify Party和the SecondNotify Party。
那么Consignee和Notifty Party有什么區別呢?
Consignee指收貨人,一般是目的港客戶,也就是真正的買家,如果付款條件是信用證支付的,那么這個consignee通常就是銀行。Notify party指通知方, 是指目的港客戶的聯系方,如果客戶自己接貨、通關,那么客戶自己就可以填寫為same as consignee ,則就是客戶在目的港的代理商或貿易商。
那么為什么要通知代理商或者貿易商呢?
如果客戶自己通關自己接貨,那么我們直接通知收貨人就可以了。而在國外,很多收貨人并沒有自己清關,他們通常會請求第三方幫忙。
那么,這個第三方就是通知方了。
貨到目的港后,船公司(貨代)會將到貨信息第-時間通知通知方,以方便由通知人通知收
貨人提貨,或者做其他準備工作。防止因為提貨不及時,而造成滯港滯箱費,甚至因為過了提柜時間太久而造成巨額罰金。
所以,為了防止通知不到,有的時候,會有第二個通知人。 因為在信用證支付條件下,提單上的Consignee往往是開證行,而非真正的收貨人;當所有單據交到開證行時,開證行會通知真正收貨人進行議付等流程。
這些是需要時間和準備的。如果通知人被當做通知人時并不知情或者并未事先溝通好,那么很可能會導致到貨通知不能及時到達收貨人手理,從而造成提貨延誤和額外的費用產生。這就需要在確認提單時,通知方一欄也要格外注意,不可隨意。
做過信用證的人就知道了,To order會在提單里被要求顯示。那么具體怎么樣呢?
有時我們會碰到To order提單。To order提單泛指指示提單。一般格式為"To order of xxx’,需要xxx'的背書才能轉讓或者提貨。如果提單上收貨人欄只有"To order' ,那么約定俗成的就是"To order of shipper' ,需要*shipper'的背書。通知人只起到通知收貨人的作用,沒有背書權利。